尊敬的各类市场主体:
2020年度各类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,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、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》、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凡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市场主体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(http://www.gsxt.gov.cn/index.html)(以下简称“公示系统”),填报2020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,否则,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、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,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;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企业还将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。
请尚未申报2020年年度报告的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抓紧登陆公示系统进行申报。同时,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,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,如有不法分子利用提醒年报公示,诱导登录钓鱼网站链接,套取银行卡号及验证码等信息时,请提高警惕,谨慎对待,防止上当受骗。
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1年6月4日